至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醫事(見)實習生之體檢報告項目應包含「一年內胸部X光檢查、B型肝炎表面抗原抗體檢測及五年內麻疹IgG抗體、水痘抗體檢測」 - 元培教務處實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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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醫事(見)實習生之體檢報告項目應包含「一年內胸部X光檢查、B型肝炎表面抗原抗體檢測及五年內麻疹IgG抗體、水痘抗體檢測」

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  函  
    機關地址: 50006彰化市南校街135號
    傳  真: 04-7238595 分機 4364
    承 辦 人: 何乃如
    聯絡電話: 04-7238595#4361
    電子郵件: :155836@cch.org.tw
   
受 文 者: 光宇學校財團法人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 一O九彰基院字第1091100667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實習學生健康監測辦法( 1091100667_Attach1.pdf,共一個電子檔案 ) 1091298079_1_1091100667_Attach1.pdf (附件一)
 
  旨: 為維護健康安全的(見)實習環境,依據本院實習生健康監測及疫苗接種保護措施,至本院醫事(見)實習生之體檢報告項目應包含「一年內胸部X光檢查、B型肝炎表面抗原抗體檢測及五年內麻疹IgG抗體、水痘抗體檢測」,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貴校相關系所。
 
明:  
  一、 為保障院內(見)實習生之健康,本院自110年1月1日起,修訂(見)實習生體檢項目為一年內胸部X光檢查、一年內B型肝炎表面抗原抗體檢測(HBsAg及Anti-HBs)、五年內麻疹IgG抗體、五年內水痘V-Z IgG抗體檢測。
  二、 旨揭抗體檢測,效價不足者應接受疫苗施打,並檢附疫苗施打證明,否則本院有權暫停該生(見)實習課程。
  三、 本院實習學生實習合約書及附表實習學生健康監測辦法,請參閱本院網址http://www.cch.org.tw/ 彰基總院/教育研究/教學部/醫事實習生/申請流程/實習合約書。
  四、 檢附本院實習學生健康監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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