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技專校院辦理校外實習課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參考作法」 - 元培教務處實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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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技專校院辦理校外實習課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參考作法」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傳  真: (02)2356-6379
    承 辦 人: 林宸宇
    聯絡電話: (02)7736-6797
   
   
受 文 者: 光宇學校財團法人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06月01日
  發文字號: 臺教技(三)字第1090078541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應變參考作法( 0078541A00_ATTCH1.pdf,共一個電子檔案 ) 1091293477_1_0078541A00_ATTCH1.pdf (ATTCH1)
 
  旨: 檢送「技專校院辦理校外實習課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參考作法」一份,請查照。
 
明:  
  一、 本部109年2月11日臺教技通字第1090019309號函(諒達),重申學校應隨時注意疫情發展,衡酌學生實習安全與學習效果,配合國家防疫通報及管制等作業彈性調整實習課程,並落實實習機構之安全性評估,如因應特殊情形無法至原實習機構實習者,應有替代方案及配套措施,全力協助學生完成學業。
  二、 各校109學年度原定規劃必選修校外實習課程,如面臨國內外實習機構受疫情影響實習合作意願,應及早研議應變作法及配套措施,以保障學生學習權益。
  三、 為確保學生學習權益,本部諮詢學校彙集相關應變作法如附件,請各校納入參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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